你只管努力,剩下的交给浙金院!
恭喜2022级浙金院的新生们
即将体验新的大学生活!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我校逐步完善了资助政策的相关信息
接下来融融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还有一些关于国家、省、学校的奖学金政策
浙金院永远致力于让每一位在校大学生
好读书 读好书
希望大家可以拥有一段值得回忆的求学之路~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注:学生可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申请资助对象认定,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2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0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学生可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05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0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2022年起,新增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08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02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申请学费减免资助。
03辅助措施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
温馨提示
随录取通知书附有一张《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请有需要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受助资格。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资助。
安全提醒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要警惕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一定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
请关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院小立”微信公众号
如有任何资助相关问题
可拨打电话
牟美思老师:0571-86739016
青年犹如大地上茁壮成长的小树
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
撑起一片天
青年又如初升的朝阳
不断积聚着能量
总有一刻会把光和热洒满大地
党和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
内容来源 | 学生处
微信编辑 | 杨洋
责编 | 曹馨予
责审 | 李王晶尔
终审 | 马彬
青春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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